一、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福建省人工智能科教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
福建省人工智能科教学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 (代表) 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组织会员
在省、市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相关高校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学会的首批会员登记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共登记会员446名,其中单位会员81名,个人会员365名。包括从事科学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综合实践教育、科技教育等研究领域的学校、教研机构和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高新企业的相关人员,服务单位,合作单位,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科教的前沿研究,组织本领域的学术论文推荐及评选工作等,促进我省人工智能科教的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演示与比赛、教师专业交流等,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三)组织单位、个人会员向机关部门和单位申报有关课题项目,并积极参与国家及省有关本领域相关的科学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和提出咨询建议;
(四)针对青少年开展本领域的技术指导、辅导、交流,组织青少年的人工智能相关的科技活动,提高我省青少年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知度和兴趣爱好水平;
(五)开展人工智能科教的宣传推广活动,宣传我省人工智能科教成果,组织撰写本领域科普文章,提高我省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知度;
(六)开展人工智能科教相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促进我省科教界与国内外本领域的科技交流;
(七)举办人工智能相关赛事,促进人工智能科教成果转化和青少年的技术创新意识;
(八)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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